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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类型: 普通稿件 加入时间:2014年10月30日 出处:本网
各县(市、区、园区、南园)建设局,建设单位、建筑企业:
现将《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实行。
附:《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方案》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0月10日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严厉打击
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方案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1780号),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市场秩序,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范围和内容
对在建的建筑工程(含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进行全面检查,查处存在的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打违工作领导小组)。江卓君局长任组长,陈玮总工程师任副组长,建筑市场监管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执法监察科、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等负责人为成员。打违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建筑市场监管科,朱兴国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投诉举报电话:0766-8838773,传真:0766-8810280。
(二)各县(市、区、园区、南园)建设局每月8日前,要将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附表2),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明确信息上报责任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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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员 |
办公电话 |
邮箱 |
云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伍颖莉 |
8838773 |
1012508915@qq.com |
云城区建设局 |
覃耀常 |
8825034 |
yf12313@163.com |
罗定市城乡建设局 |
戴凯武 |
3882762 |
|
彭水娣 |
3882762 |
1d2762@163.com |
|
新兴县城乡建设局 |
刘建东 |
2976022 |
xxjsj@21cn.com |
郁南县发展改革和城乡建设局 |
李景念 |
7339555 |
125541499@qq.com |
云安县建设局 |
梁静月 |
8638861 |
18807666996@163.com |
园区国土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
黄景浩 |
8298133 |
yfhjh@126.com |
钟飙 |
8298122 |
15811778526@139.com |
|
南园规划建设局 |
杨立志 |
8586031 |
472571414@qq.com |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2014年10月至11月)。各县(市、区、园区、南园)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自查自纠工作,引导、督促本辖区内在建建筑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进行自查自纠。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对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查找、纠正自身存在的问题,按《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附表1)要求,于2014年11月30日前填报工程所在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实施检查阶段(2014年12月至2016年6月)。在各县(市、区、园区、南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对本地区建筑工程项目每4个月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检查建设单位的违法发包行为,检查施工单位的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违法行为,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处理。全面排查要重点关注保障房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以及重大基础设施工程。
各县(市、区、园区、南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开展重点检查。一是对有群众举报的项目,要列为检查重点。二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要对其在本地承建的其他项目进行检查。三是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要跟踪检查,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并防止新的问题出现。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县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引导和监督,每半年对本地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重点抽查和治理行动工作督查。
每月5日前,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将检查发现问题及处理意见情况、《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附件1)和《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行为查处情况月度汇总表》(附件2)报我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三)总结分析阶段(2016年7月至8月)。各县(市、区、园区、南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辖区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研究提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县(市、区、园区、南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成立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工作领导小组,并提高对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加强组织,落实责任,精心安排,认真部署。
(二)全面检查,从严执法。各县(市、区、园区、南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遵循“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严格依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4〕118号)进行处理。在自查自纠阶段,企业发现问题,并积极予以整改的,不予追究责任;对于自查自纠不积极,或发现问题后拒不整改的,要严厉处罚。在全面检查阶段,对所有在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实行多次全面排查和重点抽查,对出现的问题,逐一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情节严重的,要依法从严惩处。对电视电话会议后新开工的项目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依照有关规定从重处理。
(三)形成合力,务求实效。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统筹市场准入、施工许可、招标投标、合同备案、质量安全、行政执法等各个环节的监管力量,建立综合执法机制。要加强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典型安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等行为意识。
(四)信息公开,社会监督。要充分发挥建筑市场监管诚信信息平台和资讯媒体的作用,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一律在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和资讯媒体上公布,形成失信惩戒和社会监督机制。各县(市、区、园区、南园)应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投诉举报事项要逐一登记,认真查处。
附件:
1、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
2、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查处基本情况表
附表1:
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检查表
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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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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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许可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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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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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金额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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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 |
(盖章) |
资质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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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 班子人员 、证号及 本人签名 |
项目经理: 技术负责人: 专职安全员: 施工员: 质检员: 材料员: 机管员: |
工地现场 联络员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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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盖章) |
联络员 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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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自查自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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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内容 |
是/否 |
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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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行为(该项目是否应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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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是否存在转包行为(项目管理班子是否全部到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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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是否存在违法分包行为(该项目是否有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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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是否存在挂靠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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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属地建设主管部门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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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日期 |
检查发现问题概述 |
检查人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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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表一式三份,工地、属地建设局、市住建局各一份。本表说明可另附页。
云建市[2014]37号附件(月汇总表):点此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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