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对新兴县大南河环境问题
进行市级挂牌督办的通知
新兴县人民政府: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省、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摘牌情况的函》(粤环函〔2015〕706号)的要求,2014年市级挂牌督办的新兴县大南河环境问题基本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为三年整治目标任务完成开好了头,但仍需加强整治工作,顺利完成三年整治任务。经商市监察局同意,2015年继续对新兴县大南河环境问题进行联合挂牌督办,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请你县继续按照《2014年云浮市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情况表》指出的问题,切实加快落实整治措施,制定跨市断面水质监测方案,掌握实时动态,确保整治成效,实现三年内完成跨市断面达标整治目标,并及时申请摘牌。
二、按时报送信息,每季度末提前7天将当季整治进展情况报送市环保局和市监察局,2015年上半年整治情况请于7月17日前报送。
附件: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2014年省、市挂牌督办
环境问题摘牌情况的函
云浮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7月17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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抄送:云浮市监察局、新兴县纪委(监察局)、新兴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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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浮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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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7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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