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部门、各有关项目单位:
为全面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要求,市财政局牵头组织了2020年度市级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在市直各部门和各有关项目单位的通力配合与全力支撑下,该项工作已顺利完成,现将评价结果通报如下:
一、绩效评价基本情况
本次绩效评价选取了2020年度预算安排金额超过50万元(含)的项目,经部门单位自评、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现场(重点)评价等环节,财政部门综合各方评审意见后作出绩效评价结果。经核算,列入本次绩效评价的项目共110项,涉及39个项目主管部门和63个资金使用单位,评价金额3.75亿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
绩效评价的主要内容有两个方面:一是市直各部门及有关项目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完整性;二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组织完整性
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对绩效自评材料进行完整性检查,所有部门(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自评有力有效,绩效自评材料基本按照通知要求提交,内容较为细致全面,因此所有项目的组织完整性均为“完整”。
(二)资金使用效益
经委托第三方机构复核,110个项目中,52个项目被评为优、52个项目被评为良、6个项目被评为中。根据第三方机构复核的结果,还进一步选择了代表性强、社会关注度较高、涉及民生实事的7个项目再次委托第三方机构展开现场(重点)评价。现场(重点)评价项目中,3个项目被评为优、4个项目被评为良。
绩效评价详细结果见附件。
三、存在问题
本次绩效评价结果反映出以下三个方面的不足,需要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以改进。
(一)编制部门预算统筹力度有待加强。少数单位对预算编制工作统筹力度较弱,对项目进度的整体把握不足,导致申报预算不够科学,主要表现有:1.资金支出进度较为缓慢,资金结余较大,存在财政资金被一度闲置的现象;2.对工程类项目手续流程办理所需时间预判不足,与年初设定的预算绩效目标相比,项目工程进度较为缓慢;3.少数项目的预算金额与资金用途在用款过程中出现较大调整。
(二)专项资金制度实行有待完善。少数单位存在规章制度建设不够完善,未能做到专款专账,日常支出与专项资金未在账务处理上加以明确区分,造成绩效自评复核过程中账款核对较为困难;部分单位提供的支出凭证不够完整,账款明细合计与项目金额不对应,需补充材料,直接影响绩效自评复核的进度。
(三)有效反映资金使用效益的能力有待提高。部分单位所提交的项目绩效自评材料对资金使用效益的描述较为欠缺,反映绩效产出方面的资料较少,缺乏项目实施前后的绩效目标与实际完成值对比;相关佐证材料或描述缺乏针对性,佐证材料较为空泛或与项目关联性较弱,未起到对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进行支撑、细化的作用。
四、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加强绩效目标约束。高度重视预算绩效管理工作,部门单位申报财政预算需同时做好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工作,在申报项目或资金时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与绩效指标,并将部门单位申报的绩效目标列入年度绩效评价的重要依据;将绩效管理与预算安排有机结合起来。
(二)实施绩效运行监控。根据绩效评价情况,对评价结果不佳的、支出进度较慢、与绩效目标偏离度较大的项目及其主管部门发出预警,将项目实施情况及时反馈到预算部门,以强化预算实行,避免资金闲置,提高部门资金使用效益和财政支出管理水平。
(三)强化绩效结果运用。年度绩效评价结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以增强部门单位预算绩效管理意识;进一步完善财政绩效评价结果与市直机关单位绩效考核奖挂钩的机制,体现预算绩效管理的激励作用,推动实现“花钱必问效”。
附件:2020年度市级财政50万元以上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复核结果汇总表.xlsx
云浮市财政局
2021年12月15日